知一官方微信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案例 > 成功案例 >

知一代理的“优可麦YOCAM”商标异议案喜获部分成功

发布网站:河南知一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    发布日期: 2019-07-08 10:04:46     类型:知识产权返回列表>>

近日,知一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《第23627563号“优可麦YOCAM”商标在部分商品上不予注册的决定》,认为被异议商标“优可麦YOCAM”指定使用于第30类“面条;谷类制品”等商品上。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887064号“优麦;YM”、第18317041号“优麦”、第14179578号“优麦GREAT WHEAT”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0类“面粉制品;面粉”等商品上。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引证商标文字,且未形成明显有别的新含义,双方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。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“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;包子;谷类制品;面条”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功能用途相近,属于类似商品,在上述商品上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,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。故决定对第23627563号“优可麦YOCAM”商标在“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;包子;谷类制品;面条”商品上不予注册,在其余商品上准予注册!
 
知一知识产权—专注、专业、聚焦!一如既往的为企业提供有温度的知识产权服务!
 

本文标签:新闻案例 > 成功案例 >
河南知一
“用专业赢信任,以服务赢口碑”是知一的服务宗旨,知一知识产权愿与广大企业一起合作..【查看详情】